列印時間:113/07/28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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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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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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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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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77 條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
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
,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