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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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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本條文有附件 第 23 條
客船除依船舶檢查規則、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船舶設備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檢查外,並依本規則規定檢查之。
航行國際水域之客船,並應依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定施行檢驗。
具有固定航線、航次、場站及費率之客船,應依附件一客船無障礙設施及設備規範設置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本條文有附件 第 78 條
客船乘客定額,除應符合附表五乘客定額計算表規定外,並應由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視船舶設備、穩度、水密艙區、乘客艙室及乘客糧食、淡水之容量等情形認可之。
客船兼載貨物時,其船舶之穩度,應符合第三章規定,並不得影響逃生動線及船舶設備之取用操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