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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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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前條費用補助之標準如下:
一、同一案件,每一審律師代理酬金最高新臺幣五萬元。
二、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所定原因共同提起訴訟者,每一審律師代理酬金最高新臺幣十萬元。
三、民事訴訟程序之裁判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每一審最高新臺幣五萬元。
前項之補助金額,全案所有審級合計不得逾新臺幣十二萬元;共同訴訟者,全案所有審級合計不得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中央主管機關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所定原因致權益受侵害之案件,得輔導有意提出訴訟之油症患者進行共同訴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