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7 12: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獸醫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遷移至原行政區以外執業者,並應依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獸醫師
死亡
者,由其最近親屬或所在地戶籍機關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告,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