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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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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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社會秩序維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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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影印、縮印、放大通用之紙幣,並
散布
或販賣者。
二、製造、
散布
或販賣通用紙幣、硬幣之仿製品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