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3:1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教師得以留職停薪方式,於國內、外進修或研究;其申請程序及期限,於公立學校依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之規定,於私立學校依學校章則之規定。
前項所稱以留職停薪方式,於國內、外進修或研究,指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同意教師在一定期間內保留職務及停止支薪而從事之進修或研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