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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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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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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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6 條
對於友邦元首或派至中華民國之外國代表,犯
故意傷害
罪、妨害自由罪或妨害名譽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