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6/23 11:4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請假期間:指員工接受本條例第三條所定召集之公假期間。
二、員工:指受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簡稱各機關團體)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三、薪資金額:指薪金、俸給、工資及其他因從事工作獲致
之經常性給
與,且不扣除員工應付所得稅、保險費及工(公)會會費。但應扣除政府補助款部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