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15:1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附檔:
附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條文有附件
第 2 條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所有權
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其書狀費或換發、補發工本費之費額為每張新臺幣八十元。
申請應用地籍資料,其工本費或閱覽費之費額如附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