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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鐵路運送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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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兒童身高未滿一百十五公分者,免費;滿一百十五公分未滿一百五十公分者,購買兒童票;滿一百五十公分者,購買全票。
前項兒童滿一百十五公分而未滿六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者,免費;滿一百五十公分而未滿十二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者,購買兒童票。
依前二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須由已購買全票或
成年
之旅客攜帶,每一旅客以攜帶二位免費兒童為限;逾限者,應購買兒童票。
依前三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鐵路機構得不提供座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