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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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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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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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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於徵兵檢查後發生免役原因時,應依
徵兵規則
之規定,申請改判體位;替代役備役役男,準用之。
第 33 條
緩召年度起迄期間,由國防部定之,有關年次之計算,依
徵兵規則
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