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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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附檔:
附表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PDF
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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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
專利
商標審查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
等考試、三等考試。
前項二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二級考試,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
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