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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6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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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農業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部設下列司、處:
一、綜合規劃司,分四科辦事。
二、資源永續利用司,分三科辦事。
三、農民輔導司,分五科辦事。
四、畜牧司,分四科辦事。
五、動物保護司,分三科辦事。
六、農業科技司,分四科辦事。
七、國際事務司,分四科辦事。
八、資訊司,分三科辦事。
九、秘書處,分四科辦事。
十、人事處,分三科辦事。
十一、政風處。
十二、會計處,分四科辦事。
十三、統計處,分二科辦事。
十四、法制處。
動物保護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動物保護政策、法規與動物福利白皮書之規劃、研擬及管理。
二、動物保護生命教育推廣、志工培訓與非營利性組織公私協力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三、動物保護行政人力專業職能培育與國際合作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四、遊蕩犬貓族群控制、數量調查、收容管理與動物保護園區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五、寵物繁殖、買賣、寄養、食品、新興產業等各事業之法規、管理與其消費者保護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六、動物福利與飼主責任促進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七、經濟動物生產、運輸、人道屠宰之動物福利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八、動物科學應用人道管理與機構查核、實驗動物倫理、動物福利科學試驗研究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九、動物展演管理之政策規劃、推動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動物保護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