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24 11:0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司法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實任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任期屆滿者,視同停止辦理審
判案
件之法官,不計入機關所定員額,支領法官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俸給總額之三分之二,並準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規定。
實任檢察官轉任之大法官任期屆滿者,準用前項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