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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2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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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依序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