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07 07:1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耗水費徵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附檔:
附表 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減徵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用水人,指同一用水地點使用其他單位供水或自行取水之同一自然人、法人或設有
代表人
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
前項所稱同一用水地點,指同一地址;無地址者,指同一地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