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附檔:
附表一:土地複丈費之收費基準表.PDF
附表二:建物第一次測量費之收費基準表.PDF
附表三:建物複丈之收費基準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登記機關受理下列複丈,得依已核定之測量成果辦理,無需實地測量者,依本標準規定之收費數額半數計收:
一、依法院確定判決書或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證明文件所申請之複丈。
二、依直轄市縣(市)
不動產
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作成調處確定結果所申請之複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