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一般替代役役男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一般替代役役男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分發用人單位服役期間之服勤管理,以用人單位依本條例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辦理。
前項用人單位訂定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除役男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加班等內容事項,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外,依
一般替代役役男
訓練服勤管理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