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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法 EN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七 章 附則
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之規定執行之。
關於審計之各種章則及書表格式,由審計部定之。
本法施行細則,由審計部擬訂,呈請監察院核定之。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