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附則
主管機關應定期及不定期派員輔導、考核、檢查市場之經營管理,分別予以獎勵或督促改進。
市場應用之書、表、帳、卡等格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統一定之。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