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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七 章 附則
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處理登記之主管機關,認為有違法或不當之處分時,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本法施行細則,由交通部定之。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