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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五 編 防止污染設備
第 三 章 船舶防止污染設備之配備
第 七 節 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
國際航線船舶應設置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並依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規定取得相關型式認可。
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不得妨礙船舶與其設備及船員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