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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附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及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