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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陸海空軍軍旗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訂定之。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六條、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九條明定由國防部規定之事項,均於本細則中定之。

關於軍旗使用、懸掛、持行之禮儀,除本細則有特別規定外,適用軍人禮節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