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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八 章 糾正像片製圖
糾正像片製圖,僅適用於平坦地區。地面許可之高程差,以其在糾正平面
上所生之像點移位 (投影差) 小於圖上○.五公厘者為限。一張像片內許
可之地面高程計算公式如左:
高程差△ H= 2×焦距 F÷像點至像主點距離 R×許可移位 D×成圖比例
尺分母M
糾正製圖,以採用一張像片糾正成為一幅地圖為原則。
像片糾正時,應以每一測區或每一像片內之平均高程面為糾正平面,並計
算每控制點在平均高程面上之投影差,移動其在圖上之位置,然後據以糾
正像片。
糾正像片時,各控制點之投影位置,應與展繪於圖紙或膠片上之位置改正
投影誤差後相符合,其誤差不得超過○.二公厘。
糾正製圖應採用不伸縮之軟片或印像紙晒像。
糾正像片較原空照像片之放大倍率,以不超過四倍為原則。
像片糾正,可採用控制點對點法或像片方位計算法為之。
糾正晒製之底片,應隨即顯影沖洗晾乾,檢查影像品質,並登記之。
糾正像片圖上等高線,以採用立體測圖儀施測為原則,必要時,得採用平
板儀到野外測繪。
每幅地圖之糾正製圖,應完成左列成果:
一、糾正陰像底片一份、像片二份。
二、等高線稿圖一份。
三、控制點展點及圖廓計算表一份。
四、作業流程表一份。
糾正製圖之檢查,準用第八十四條正射像片製圖之檢查規則辦理,但其中
第七款控制點點位差異○.二公厘之限制,應放寬為○.五公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