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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通則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處理業務,除法令另
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