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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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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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會議
第 五 章 附則
第 25 條
本室事務管理依事務管理相關手冊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 26 條
本室各項業務、辦事內規另訂之。
第 27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