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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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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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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報告
第 29 條
會務委員會開會時,農田水利會會長應將上次會議審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及依法令規定應行報告事項,提出報告。
第 30 條
會務委員對前條報告有疑問時,於全部報告完畢後,得請農田水利會會長或主管人員說明之。
前項所為報告或說明,其所需時間以會議日數之四分之一為限。如時間不足時,所遺疑問及說明,改以書面為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