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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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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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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三 章 議程
第 13 條
議程由農田水利會依下列順序編訂之:
一、會次及會議時間、地點。
二、報告事項。
三、討論事項:
(一)會長提議事項。
(二)會務委員提議事項。
(三)會員陳情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須經會議審議、議決事項。
(五)臨時動議。
會務委員會臨時會,以討論臨時重要案件為限,不列報告事項。
第 14 條
會務委員會開會,應依議程所排定之程序進行。但得由出席會務委員提出動議並有二人以上附議,經會務委員會會議議決通過後變更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