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19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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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數據通信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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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電信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數據通信業務,指利用電信網路連接電腦或其他終端設備作國
內、國際數據傳輸、交換、處理、儲存、檢索及其他與數據有關之業務。
第 3 條
(刪除)
第 4 條
(刪除)
第 5 條
(刪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