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1/27 09:0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志願服務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第 七 章 經費
第 23 條
主管機關、志願服務計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編列
預算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推動志願服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