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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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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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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會議
第 16 條
本局諮詢委員會議,由局長召集之。
第 17 條
本局主管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局長主持,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列席。
第 18 條
本局每三個月舉行擴大業務會報一次,由局長主持,全體員工一律出席,
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參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