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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2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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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編 家事非訟事件
第 八 章 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
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有數宗者,應合併審理之,並適用本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