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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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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第 六 編 物品管理
第 二 章 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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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經常需用之主要物品,應擬訂最低存量標準,由採購單位隨時補充
之。
各機關使用單位請購物品,應填具請購單,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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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之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