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5:1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八 章 會議
第 53 條
本分局局務會議,以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室正副主管及指定人員
組成之,此外以會議事項有關主辦人員得指定列席,會議規則另訂之。
第 54 條
本分局業務檢討會視需要,隨時召開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