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1:0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八 章 附則
第 72 條
本法施行前,已領取營業執照之票券金融公司或經核准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銀行,視為已取得第十三條或第十七條所定之許可。
第 72-1 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第 73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 74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