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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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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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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際財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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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三 章 自發提供
第 二 節 受理自發提供
第 18 條
我國主管機關接獲締約他方主管機關自發提供之資訊,應轉交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運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