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2: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附檔:
附表:會計科目及說明表.PDF
附表:會計科目及說明表.DOC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財產管理
第 14 條
本準則所稱財產,指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
前項投資種類、比例,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第 15 條
工會應訂定其財務處理辦法,提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後實施。
前項辦法包括財產之登記、增置、增減值、處分、負擔及保管運用等有關處理程序。
第 16 條
工會為不動產購置、出售、轉讓、負擔或其他權利之設定,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