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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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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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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附則
第 24 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為國稅,由財政部主管稽徵機關稽徵之。
前項稅課收入,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其分配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定之。
第 25 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定之。
第 26 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本條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