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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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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戰時特例
第 32 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戰時隨軍救護人員之待遇,比照軍用文職人員,其服裝
制式除國際協定另有規定外,由總會規定送請主管機關備案。
第 33 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戰時隨軍救護人員及救護器材之載運,准照軍事運輸規
定辦理。
第 34 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戰時隨軍救護人員,在戰地需用衛生器材、房屋、糧食
、舟車、馬匹及航空器等,得分別請有關主管機關核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