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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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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六 章 附則
第 26 條
各機關辦理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遇有窒礙情形時,得提報行政院資訊發
展推動小組協助解決。
第 27 條
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之相關執行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另定之。
第 28 條
地方政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得參照本辦法另訂有關規定辦理。
地方政府未訂定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有關規定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第 29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