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7:5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附檔:
附表:人力仲介業通報紀錄表.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五 章 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第 22 條
人力仲介業業務終止後之個人資料處理,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刪除或銷毀儲存個人資料之媒介物中所儲存之資料,紀錄並留存刪除或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刪除或銷毀之方式。
二、受移轉之對象得合法保有該項個人資料,紀錄並留存移轉原因、方法、時間及地點。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