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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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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會報及會議
第 18 條
本中心設主管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
其出席人員如左:
一、主任、副主任、秘書。
二、課長、室主任、股長。
三、主任指定之人員。
前項會報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第 19 條
本中心每年召開業務檢討會一次,於年終舉行,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檢討會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