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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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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權利及義務
會員權利如下:
一、班級家長座談會出席權、發言權、提案權及表決權。
二、班級代表選(推)舉權、罷免權及被選舉權。
三、參與家長會所舉辦之活動。
會員義務如下:
一、繳納會費。
二、遵守家長會組織章程及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