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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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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會議
第 28 條
本會委員會開會時,主任秘書及各業務組組長,得依需要列席。
第 29 條
本會設業務會報,定期舉行,由主任委員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其
出席人員如下:
一、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主任秘書。
二、各組室主管。
三、主任委員指定之人員。
第 30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