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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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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附檔:
附表:國界、行政區域界、段界、小段界圖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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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編 地籍測量
第 五 章 製圖
第 八 節 數值法製圖
第 182 條
數值地籍測量之製圖,依基本資料檔按所需比例尺,以自動繪圖儀直接繪製之。
第 183 條
數值地籍測量之製圖,以電腦繪製者,其地籍圖廓及宗地界線以黑色實線繪製,未確定之界線界址,暫以黑色虛線繪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