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7:2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兩岸經貿目
附檔:
附件一 大陸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預算書表格式.PDF
附件二 大陸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決算書表格式.PDF
附件三 大陸委員會主管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預算書表格式.PDF
附件四 大陸委員會主管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決算書表格式.PDF
附件五 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共通性會計科(項)目參考表.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三 章 會計帳簿
第 15 條
會計帳簿分下列二類:
一、序時帳簿:以會計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為記錄者,分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特種序時帳簿。
二、分類帳簿:以會計事項歸屬之會計科目為主而為記錄者,分為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
前項第二款之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應有統制隸屬之關係,各有關帳戶之金額應相互勾稽。
第 16 條
財團法人除應設置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外,其特種序時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得由財團法人按事實需要酌量設置之。
第 17 條
財團法人所設置會計帳簿,均應按其頁數順序編號,不得毀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