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廢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附檔:
附件一 招收轉學生統計表.PDF
附件二 修業/轉學說明書.PDF
附件三 新生/轉學生名冊.PDF
附件四 退學生名冊.PDF
附件五 在校生/畢業生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名冊.PDF
附件六 轉科生名冊.PDF
附件七 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名冊.PDF
學生成績表.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新生
第 5 條
各校招收新生,應於招考前擬定招生辦法報請本部核准,未經核准前,不
得先行招生。
第 6 條
新生未能依規定時間註冊入學者,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其條件及年限由
各校自訂。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者,各校應同意其保留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