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04:2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大陸委員會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職掌
第 4 條
服務組掌理關於旅行證件服務等事項。
第 5 條
聯絡組掌理關於經貿、投資、學術、文教及社會各界之交流聯繫、資訊服
務等事項。
第 6 條
綜合組掌理關於資料蒐集、問題研究、文書認證、庶務、人事、會計及其
他不屬於各組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