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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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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中主要名詞中英文及縮寫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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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四 章 定測
第 一 節 定測目的及路線選擇
第 63 條
定測係將初測所採路線之中線,投射於地上以為施工之準備。
第 64 條
地勢平垣無需踏勘及紙上定線者,其路線之選擇,應參照第二章第二節及第三章第一節各條辦理。
第 65 條
紙上定線投射於地上時,應注意圖中之錯誤與投射之準確,並須視當地情形作適當之調整與改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